标题:
猫腻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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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支离疏
时间:
2012-6-30 15:01
标题:
猫腻的趣味
猫腻的趣味
首先扯个闲篇,《小武》的配乐真是不同寻常的好,仅举三例为证:一是婚礼时男女对唱的那首《心语》,二是歌厅里冲撞而出,响彻整个街头且带着浓浓山西风味的《霸王别姬》,最经典的自然是音乐打火机里传出的断续而终于无声的《致爱丽丝》,这首《致爱丽丝》比我听到的任何一首都要动人,冰冷而机械,如同昊天一般视万物如刍狗,有情无情悉入其中。如果换个版本,一个二八佳人深情作势而奏,只怕我会仓皇趋避。此三例均可谓化腐朽为神奇。
说这件事的原因是我一直觉得,作为一个创作者,他的审美趣味会深刻影响自己的作品。世间百态纷杂,难以一一遍尝,好在总有一些喜欢掏心挖肺的精神裸奔者,会毫不羞耻的展示自心百态,若有同醉者,观其狷狂之势,也能借到几分刺激。
猫腻是不是偶尔也会借取些刺激我不知道,应该不会,但是在他小说的字里行间,偶尔也会蹦出几个曾经熟悉的小句子,让我心动一动——这东西我也喜欢。一块红布不说了,黑色梦中不说了,菊花古剑等等等等都不说了,比较让我讶异一下的是鼓声若响,这首曲子够味,黑不黑红不红,风尘味十足,恰如老猫故事里故作狠绝、故作刁毒、故作无赖但大部分时候还是很动感情、很文艺、很讲究做派的某些人物,让人生出一般“奈何不是流氓”的感慨。我有时候都想打个赌,这肥猫青春时代肯定是一生就反骨,一心涉黑,然终于一本正经咬牙切齿泯然众人的乖孩子。赌错了算我代入感太强,我请客。
这样的小细节不止无意间流露出老猫音乐的喜好,有时候有些场景也会有给人熟悉的感觉,比如前些天夫子在松鹤楼里敲击酒坛的食指,与梁家辉敲破醉生梦死酒坛的那根何其相似。当然这可能是我的误读,不过能造成这样的误读与我而言也很舒服。
其实喜欢一本书有时候和文笔无关,和情节无关,甚至有时候和它表现出的意识形态都可能无关,有关的只是一些小细节流露出的彼此共性。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阅读乐趣在于猜测作者写作时的种种心绪,这种偷窥般的阅读并非因为我常怀基情,而是出于与好友纵情畅谈的良好感受,读书如聊天。
这种感受很轻易的就让我把老猫和方想、烽火、府天、徐公子这些作者区分开来,后面几位也不错,但我们不是一拨的。这么说似乎我和老猫是一拨的,这无疑很有些一厢情愿,但至少我们掌握同一种“黑话”。为此,虽然我就是一看盗版书的,从没为看任何网文掏过一分钱,但是冲着老猫给我带来的乐趣,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很愿意请老猫吃几碗蟹黄粥,而且绝不心疼。
老猫曾经吹牛说写歌词将超窦唯,我看这个希望不大,莲生三十二里借了高级动物,我从山中来借了刘文正,文中真正自己写的估计也只有两首道歌,依我看也就是到艳阳天的水平,谈不上多好。但是老猫的故事还是很动人的,窦唯肯定写不出。曾经看到过明人有一方闲章,上刻“笑古人之未公,忘己事之已拙”,挑别人毛病总是容易些,老猫能在自己的领域不拙已经很不错了。这个明朝朋友还刻过一方章“书生见五十万纸足了一生”,这个标准放在现在有点低,我只希望老猫能这样写下去,能再写得好些,蹦得高些,在我的这五十万纸里比重大些,仅此足矣。
写了这些,回文看看好像杂了很多其它人的事,离题很远,后来想想,本就是胡言,我注六经,六经注我,说谁写谁,说对说错,那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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