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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名罪犯》 [比利时] 乔治·西默农【EXE】【棒槌学堂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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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1 2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乔治·西默农是比利时的著名作家。1903年出生于比利时的列士市,1989年在瑞士去世。15岁因丧父失学,16岁进《列士日报》做记者,同年发表处女作《在拱桥上》,被誉为少年天才。1922年西默农赴法国巴黎,致力于文学创作,他一生共写了431多部小说,绝大部分是侦探小说。1929年他创作了第一部以梅格雷探长为主角的侦探小说《怪盗鲁通》,1972年以《梅格雷的最后一案》向读者交代梅格雷探长光荣离任。在这43年里,西默农共创作“梅格雷系列探案”小说112部,代表作为《黄狗》、《十三个谜》、《十三种神秘案》、《上帝的车夫》、《雪是脏的》、《骗局中的骗局》等。

    西默农的侦探小说在欧美众多流派中独树一帜。在他的小说里,罪犯的心理因素上升到了重要的位置,他利用人类畸形的丑恶心理作为小说情节的悬念基础,对人物内心世界加以细致的剖析,从而使小说的人物形象充实而富有立体感,并增强了作品的社会性与审美性。阅读西默农的小说,几乎每一部作品都能让我们感受到人物光怪陆离的内心世界以及由此呈现出复杂的人性图景。西默农的侦探小说,其悬念并非产生于案件本身,而是来自作品中人物的内心变化,因此,西默农的侦探小说又被称为心理悬念小说。

    由此,我们看到了西默农小说与古典侦探小说完全不同的写作方式。在西默农笔下,梅格雷在破案中,不像杜宾与福尔摩斯那样在案发现场仔细寻找诸如脚印、指纹、烟灰、毛发等细微的物证,然后由此产生超乎常人想像的严密推理查处真凶。梅格雷破案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研究对方的心理活动,在他看来,只有那些不正常的人才会牵涉到刑事案件中。因此,在他侦破案件的过程中,总是广泛地与案情相关的人接触,从中得到与嫌疑人或被害人相关的信息。他谈话的对象很广泛,有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亲戚、朋友,有佣人、出租车司机、店员、酒吧老板、邮递员等等,有时甚至还会悬赏寻求信息。当他得到充足的信息时,梅格雷就会在大脑中加以细致分析,理出头绪,把握住当事人的心理特征,从而为破案找到正确的途径。梅格雷不仅是一位出色的侦探也可称得上是一位睿智的犯罪心理学家,他深知那些罪犯的内心世界,因而他能以此为线索,顺利侦破一起又一起疑案。

    诚然,梅格雷探长的凡人品格亦是西默农侦探小说的一大看点。梅格雷是以反传统的形象出现在西方侦探小说的园地里。他既不是神机妙算的古典派侦探,也不是虎胆英雄式的硬汉侦探,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是一位长着肥嘟嘟的下巴与宽宽肩膀的胖老头,他与手下关系极融洽。他习惯称年轻探员们为“孩子”,而探员们也亲切地叫他“头儿”。梅格雷的情感十分丰富,当案情棘手时,他的情绪会变得很糟,而当案件有了进展时他就会到附近的酒吧喝上一杯庆祝取得的成功。他对朋友、被害人甚至罪犯都倾注了各种不同的强烈情感,使其凡人品格更显个性。梅格雷身为警察局刑事侦缉队的队长,在很多人看来,梅格雷应该坐在办公室里指挥手下去破案,可是梅格雷总是亲自出现场。每次侦查对他来说都是一次人生的经历。

    除此之外,在梅格雷身上还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每当逮捕罪犯时总是带着无奈的情绪,因为梅格雷清楚地意识到,有那么多人为了不同的目的以身试法,其主要根源在于人们赖以生存的社会。他对那些为生活所迫而犯罪者往往深表同情。他平易近人乐观敬业,平时这个老头并不比别人高明,可一旦在侦查中他常常表现出超人的智慧,尤其是对人的内心世界精确的把握更令人敬佩。读者在阅读“梅格雷系列探案”时,往往不会将梅格雷当做作品中的人物而情愿把其看成邻家的警察大叔。梅格雷身上体现的平民素质和闪现的人道主义精神使得他为全世界读者所喜爱与尊敬。以至荷兰人民为其铸造巨大的雕塑作为警探的象征,永远地伫立于德尔萨市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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